日前,南岗区法院审结了一起贩卖假药案,租住此地的吕林等四人因违法贩卖进口药物被法院判刑。


肝病患者违法贩卖印度乙肝药恩替卡韦和替诺福韦被判刑

代购“印度药”自己吃,意外获得“商机”

吕林患有丙肝、乙肝、遗传性红细胞综合征、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病,需吃达卡他韦等药控制病情。2016年初,他通过病友联系上一位卖印度药的女士,以邮寄方式购入达卡他韦、替诺富韦、哈瓦尼等印度版药品服用。之后,其他病友想买药,吕林就会把代购人的电话告诉他们。

一开始是自己吃,后来就想赚点钱,加点钱卖给病友。”吕林没想到,由于自己介绍的患者多,那位女士让他在哈尔滨做起了“印度药代理”,并承诺在卖药后给其回扣,于是吕林在无经营药品资质和许可的情况下,对外销售其购入的药品。

2016年7月末,吕林住院期间,妻子冯微劝过吕林,说这种药国家不允许销售。但吕林说这个药挺好使的,很多人也在卖,想卖药赚点儿看病钱。之后她就没再劝吕林,还帮他一起给客户送药。

吕林所销售的药包括治疗丙肝的达卡它韦、治疗乙肝的恩替卡韦和替诺福韦,还有治疗癌症的特罗凯、多吉美等多种药。药瓶上的英文,他都不认识,只知道这些药来自印度。

同年11月份,亲属李衡、白静夫妇来哈市陪护吕林,后期吕林想让他们也能赚点儿钱,他们便帮忙一起送药,发名片进行“宣传”。


同“病”之人并不少,躲着医生、保安搞推销


销售期间,吕林负责联系购进药品,妻子冯微、亲属李衡和白静负责分发名片,并给客户送货或者通过物流发货。吕林让妻子和李衡、白静分别印刷名片,并在名片写上药名,标注是印度生产。考虑到这些印度药不允许在中国流通,他嘱咐三人在发名片和卖药的时候躲避医生和保安。

他们主要在周边医院的肝病科室门口发名片。保安看不到的时候进楼内发,或者在楼门口发。印度版索非布韦加上达卡他韦一组(各一盒)进价是2400元,吕林加价200元到300元左右出售给各病友。

碰到病友来买药,冯微都会帮着介绍药的性能、功效。对本市的客户她就直接把药送去,如果是外地的,她就通过快递发给购买者。白静卖过三次药,李衡没卖过药,帮吕林送过几次药。

吕林的“知名度”逐渐提高,曾在他这买过药的“回头客”也会介绍新的病友到他这拿药。


未经国家批准生产、进口的药物都算假药

经侦查,被告人冯微、李衡、白静于2016年12月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。

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,被告人吕林伙同冯微、李衡、白静在南岗区周边医院以分发名片的方式对外销售索某布韦、达卡他韦等印度版药品。经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,涉案的10钟药品未经国家批准生产、进口,所以按假药论处。

经黑龙江广名会计事务所司法审计,冯微自2016年8月10日帮助吕林销售印度版索某布韦、达卡他韦等药品金额为532470元;李衡、白静自2016年11月3日帮助吕林销售印度版等药品金额为人民币249640元。

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认作出判决,被告人冯微、李衡、白静未经国家批准,销售假药,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。分别判处冯微、李衡、白静三到十年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被告人吕林另案处理。(哈尔滨新闻网-新晚报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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